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癌症基本知識
 
 
常見致癌因素

一‧ 遺傳因素
遺傳因素與腫瘤的關係一直是科學家所研究的課題。眾所周知的家族性大腸瘜肉症(FAP)與腫瘤有密切的關係;位於染色體基因APC (位置5q21-q22).據統計有75-80%FAP患者其父母親帶有異常基因。而父母一方帶有APC,其子女患病率為50%。當了解原因後, 早期偵測及處理可減少直腸大腸發病率。

與BRCA1或 BRCA2 基因有關的 乳癌及卵巢癌是另一個典型的例子。根據家族史及對BRCA1及 BRCA2 的分子測試檢查可早期診斷乳癌。早期診斷、治療可有效降低乳癌死亡率。

二‧ 環境因素

1. 物理因素:可以引起癌症的物理因素有紫外線、放射性物質、燒傷等。

慢性機械刺激方面:男性生殖器包皮過長,易患陰莖癌;女性宮頸慢性炎症,易發生宮頸癌等均和慢性刺激有一定的關係。

輻射線方面:實驗證明,一次大劑量放射線照射或長期小劑量照射後,常可導致細胞異變而引發各種腫瘤的發生如:白血病、肝癌、肺癌、乳腺癌以及其他軟組織的惡性腫瘤。(link radiation and health) 

2. 化學致癌因素

現在已知誘發癌症的化學物質已有一千多種。包括天然的和人工合成的,日常所見的有:

  1. 多環性碳氫化合物 如煤焦油、瀝青、粗石蠟、雜酚油、蒽油等,這些物質含有 3,4-苯並芘,是一種重要的致癌物質,煙草中的含量也不少。
  2. 染料 如偶氮染料、乙苯胺、聯苯胺等,均有較強的致癌作用。
  3. 亞硝胺,芳香胺類,多環芳香烴類。存在於汽車廢氣、香菸、煤菸及熏制品中是消 化系統癌症的重要致癌物質。
  4. 其他無機物 如砷、鉻、鎳等及其化合物,以及石棉均有致癌作用。雖然這些化學物質廣泛存在於自然界和日常生活中,但它必須在一定條件下,經 化學致癌物質長期反復作用之後,達到了一定的量,才能夠發生質的變化而誘發癌症。
3. 生物性致癌因素:生物性致癌因素包括病毒、細菌、寄生蟲。

病毒能引起人類腫瘤,如EB病毒與伯基特氏淋巴瘤和鼻咽癌有關,C型RNA病毒與白血病有關。單純皰疹病毒Ⅱ型與子宮頸癌有關HTLY-I及 HTLY-II 與白血病有關,HPV與子宮頸癌。黴菌毒素, 黴菌産生的毒素有很強的致癌或促癌作用,其中以黃麴黴素致癌能力最強,如黃麴黴毒素可引起肝癌。黃麴黴素廣泛存在於黴變的花生、玉米、大米、豆類食品中,可以誘發肝癌及腎、肺、胃、皮下組織的腫瘤。

寄生蟲方面,個案顯示中華肝吸蟲與原發性肝膽管癌的發生有關。另外,據研究顯示腫瘤的惡化與體內寄生蟲繁殖有關, 但目前仍無明確答案。


     
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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